鞍山市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国考面试公告
- 时间:
- 2019-12-07 10:07:04
- 作者:
- 黄老师
- 阅读:
- 来源:
- 辽宁教师资格网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8]231号)和《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辽教发[2015]190号)有关规定,现将我市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查询
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公布,考生于2019年12月10日登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时间与地点
(一)面试时间
2020年1月 4 日至 5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人数较多的类别,考试日期顺延)。
(二)面试地点
1.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设在鞍山市高新区实验学校(鞍山市高新区临清街195号,新一中交通岗西100米)。
2.幼儿园、中等职业教师资格面试地点由辽宁教育学院确定。
三、面试内容与形式
(一)面试内容
主要考核申请人的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师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如需了解《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等相关面试信息,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
(二)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抽题、备课(活动设计)、回答规定问题、试讲(演示)、答辩(陈述)、评分等环节进行。
(三)面试程序
1.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按时到达考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打印试题清单。
3.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备课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7. 报考中职文化课(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14个学科)考生面试使用测评系统。
8.报考中职文化课(包括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3个学科)考生需持有与所申请任教学科一致的一节课纸质教案及课件(PPT),教材选用中等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
9.报考中职专业课、实习指导课考生需持有与所申请专业一致的一节课纸质教案及课件(PPT)和实训项目设计方案,教材选用中等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
(四)面试科目
1.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不分科目;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分为:小学语文、小学英语、小学社会、小学数学、小学科学、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美术、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考生需选择相应的报考科目;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应与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报考中职文化课类别考生面试与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一致;报考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课教师的考生面试时,需加试专业知识概述,时间5分钟。
2.根据教育部要求新增部分学科。其中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初中、高中类别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小学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学科。具体面试由市教育局自行命题和组织。
四、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
(一)报名条件
符合《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辽教发[2015]190号)规定的报名对象、报名条件,且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限内的,可报名参加本次面试。
(二)网上报名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实行网上报名,本次面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2月10日至12月13日16:00。符合报名条件者,可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自行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依照报名系统指引及相关要求填报信息。
注意事项:
1.参加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考生,网报时不用重新注册。参加其他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及报考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考生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方具备面试报名资格。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功能,笔试成绩尚不具备报名资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面试网上报名操作。
2.报考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在网报时选择鞍山考区(要求考生户籍或居住证应在鞍山市或为科大、师院全日制在读大学生)。
我省共为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设置了“沈阳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渤海大学”三个考区,考虑到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考区的承受能力,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请我市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在网报时选择“辽宁师范大学”考区。如果在报名时“辽宁师范大学”考区已满额,可选报其他考区。
报考中职文化课面试,需在网报时选择“沈阳市化工学校中职文化课考区”;报考中职专业课面试,需在网报时选择“沈阳市化工学校中职专业课考区”;报考中职实习指导课面试,需在网报时选择“沈阳市化工学校中职实习指导课考区”。
3.考生须本人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和学校团体代替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规定造成填报信息有误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4.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提示重置密码,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笔试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若有考生变更手机号码,可通过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教师资格考试客服电话核实身份后,进行人工重置密码获取新的登录密码。(客服电话010-82345677)
(三)资格确认
资格确认时间为2019年12月11日至16日。
我市对报名考生资格采取网上确认的方式,面试报名考生不必到现场进行确认,望周知。
(四)考试缴费
审核合格的考生,应再次登录报名系统,在网上缴纳考试费,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辽价发[2016]6号)规定,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收费标准:幼儿园、中等职业教师为每人220元,其他类教师为每人180元。网上缴费截止日期12月17日15:00,未按时缴费者视为放弃考试。考试费一旦缴纳,即入省级国库,无法退费,请考生注意。
(五)准考证打印
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为2019年12月30日开始,考生自行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进行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参加面试。
五、面试成绩查询与合格证明发放
(一)面试成绩查询
本次面试成绩查询时间为2020 年3月3日,考生自行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本次面试成绩。
(二)合格证明发放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均合格的考生,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颁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该合格证明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时的必要条件。面试成绩公布后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可自行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网站“合格证查询”栏目,查询、下载、打印PDF格式“网页版”考试合格证明(黑白、彩打都可以),提供给认定部门使用,考试合格证有效期3年,具体有效期日期以考试合格证明上标示的日期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遵守教育部《面试考生守则》,如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认定和处理。
(二)了解《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等信息,请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
(三)请关注微信公众号“鞍山教师资格认定”,了解相关政策和面试工作进展,查询面试考场场次编排情况。
(四)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微信公众号“鞍山教师资格认定”政策解读文章,如有疑问可在公众号文章下方留言。
鞍山市教育局
2019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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