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下半年阜新市教师资格面试考生防疫须知(二)
- 时间:
- 2021-12-24 11:41:12
- 作者:
- 曾老师
- 阅读:
- 来源:
- 辽宁教师资格网
阜新市2021下半年教师资格面试将于2022年1月8日至10日举行,为了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本次考试疫情防控要求通知如下,请广大考生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1.考生应及时关注阜新市教育局官网发布的相关信息和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自查和个人防护工作,并在考试期间服从工作人员的疫情检查和管理。凡考生未按规定要求,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2.面试考生请于2021年12月25日开始至面试结束在“辽事通”微信小程序或APP上进行每日健康信息登记,身体异常考生请及时向市招考办报备,电话:0418-6010036。
3.建议所有考生于考试前14天(12月25日前)返回报考点所在市备考,尽量减少跨地区流动,非必要不离阜,以免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参加面试。请考生随时掌握阜新市重点地区管控政策调整情况,按阜新市防疫管控政策的要求,及时报备、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
4.考生须提供面试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并随时关注我市疫情防控要求。
5.考试期间除进行身份识别以外,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入场时出示: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2)纸质准考证;
(3)本人面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辽事通健康码”(绿码);
(5)“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无异常);
(6)《辽宁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疫情防控承诺书》。
6.考生须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如复测体温正常,可以正常参加考试。
考生在面试前和面试当天出现身体发热(超过37.3℃)和健康状况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经防疫专家研判不需隔离的考生,须安排在1月10日下午5点后进行面试。
按阜新市疫情管控要求,处于隔离期的考生,不能参加本次面试需提前申请缓考。
7.有以下四种情形的考生,由当地教育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协作,监督考生考前1天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安排在1月10日下午5点后进行面试。(1)凡在考前21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或28天内有港澳台地区、境外旅居史已解除集中隔离的考生;(2)尚在随访期的已治愈出院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3)考前21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或境内新发病例所在市旅居史、接触史,未排除感染风险;(4)有聚集性发病(考前21天内在小范围如家庭、办公室等场所,出现2例及以上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病例)的情况,未排除感染风险的考生。
8.考生应提前安排好前往考点的时间和路线,赴考点出行时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手套、纸巾、速干手消毒剂等防护物资。如考生乘坐私家车、步行、骑自行车赴考点途中,可不必佩戴口罩。如考生乘坐出租车或网约车赴考点,提前预约车辆,乘坐时在后排落座并全程佩戴口罩,下车后应及时做好手卫生。如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考点,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卫生。途中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与周围乘客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如考生乘坐班车赴考点,宜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开窗通风、分散就座,途中避免在车上饮食和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下车后做好手卫生。
9.考生须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分散进入考点和考场,考生之间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面试结束时,考生应有序错峰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不得在考点内滞留。
10.因个人申报错误导致“辽事通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的考生,及时通过12345市民热线提出转码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经省级审核并报国务院办公厅健康码平台审批后转码。
11.考生对《疫情防控承诺书》、“辽事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核酸检测报告、诊断证明等的真实性负责,自愿承担因不实行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不得隐瞒本人健康状况和旅居行程,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阜新市招考办
202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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