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面试答辩须知
- 时间:
- 2018-12-24 11:01:47
- 作者:
- 章老师
- 阅读:
- 来源:
- 辽宁教师资格网
一般来说,答辩的测评要素包括:
第一,综合分析能力。考查考生对事物从宏观方面进行总体考虑,对事物从微观方面对其各个组成成分予以考虑,以及能注意整体和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各部分之间的有机协调组合的能力;
第二,语言表达能力。考生需要要口齿清晰,具有流畅性,内容有条理,富于逻辑性,能够被他人理解并具有一定的说服力,用词准确、恰当、有分寸;
第三,应变能力。考生在有压力的情境下,思考、解决问题时能够迅速而灵巧地转移角度、随机应变、触类旁通,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
第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
计划组织能力多是通过特定的题型来测查,这一能力也是考生在今后的教师岗位上进行班级管理和组织教学活动必备的能力之一。具体要求考生做到以下几点。
(1)依据活动目标。根据要求和现有条件拟出计划;
(2)根据现实需要和长远效果做出适当的选择;
(3)及时做出决策;
(4)调配人、财、物等相关资源。
第五,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
第六,举止仪表。
具体而言,考生的外在的穿着打扮和言行举止等是否符合教师的标准。考生可以基于以上测评要素提前进行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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