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之学生观备考指导
- 时间:
- 2019-04-16 11:54:56
- 作者:
- 娄老师
- 阅读:
- 来源:
- 辽宁教师资格网
学生观坚持以人为本,以学生作为教育活动的出发点,其核心是“一切为了每一位学生的发展”。其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1.学生是发展的人
(1)学生的身心发展是有规律的。个体身心发展的规律有顺序性、阶段性、不平衡性、互补性和个别差异性。
(2)学生具有巨大的发展潜能。相信每个学生都可以积极成长,对教育好每个学生充满信心。
(3)学生是处于发展过程中的人。学生还处于动态的发展过程中,在身心方面都不成熟。
备考指导:如果材料中出现老师看到学生的错误后,不问原因的主观判断学生、严厉处分学生、批评学生,就是没有考虑到学生是发展的人。同时,学生是发展的人,不等于让学生平均发展,也不等于让所有学生均衡发展。
2.学生是独特的人
(1)学生是完整的人。学生是有着丰富个性的完整的人,要把学生当作完整的人来看待,反对割裂学生完整性的做法。
(2)每个学生都有自身的独特性。教师应针对学生的不同特点进行因材施教,调动每个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
(3)学生与成人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异。教师不能用自己的想法评价学生的想法和行为。
备考指导:如果材料中出现老师不能针对学生的不同特点进行有区别的教育,只注重智育,而忽视学生其他方面的成长,用成人的标准要求学生,看不到学生的优势和长处,都说明老师没有看到学生是独特的人。
3.学生是具有独立意义的人
(1)每个学生都是独立于教师的头脑之外,不以教师为转移的客观存在。教师要尊重学生的个体独立性,不能把个人的意志强加于学生的思想之上。
(2)学生是学习的主体。学生是学习的主人,教育最终要通过学生主观能动性的发挥才能对学生产生作用。
(3)学生是责权的主体。要引导学生对学习、对生活、对自己、对他人负责,学会承担责任。
备考指导:如果材料中出现教师不尊重学生的意见,按照固定的答案、自己的想法去要求学生,在学生的学习遇到困难时不能及时的发现并鼓励和帮助学生,说明老师没有把学生看成是具有独立意义的人。
希望大家在复习的过程中,认真复习,不断发现,善于总结,顺利通过教师资格证考试,为未来的教师之路做好铺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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