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注意事项
- 时间:
- 2018-12-24 09:36:34
- 作者:
- 张老师
- 阅读:
- 来源:
- 辽宁教师资格网
(1)考生在每科开考前预备铃响后,凭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室,对号入座,将身份证、准考 证放在桌面的左上角,以便监考员查验。考试期间,如考生未携带身份 证或准考证,不能进入考 场参加考试;身份证遗失的考生,可以凭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参加考试;考试期 间,不办理准考证遗失补办手续,遗失准 考证考生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考生进入考室,只准携带必需的文具,除黑色墨水签字笔、2B铅笔、橡皮、垫板外,不得 携带其他任何物品。不准携带入室的物品放置在考室内设置的“小件物品放置处”。考室内不准相 互传递文具用品等。
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移动电话及其他电子终端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 涂改液、修正液等物品进入考室。
(3)考生接到试卷后,如发现试题卷、答题卷与本堂考试科目不符,或字迹模糊等印刷错误, 应及时报告监考员。若涉及试题内容,不得向监考员询问,考生答题前,在答题卷上规定的位置准 确填写本人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并仔细阅读答题卷上的注意事项,发现错误应立即报告监考 员。
(4)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开考15分钟吹界限哨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室。终考前30分钟 内方可离开考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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