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春季辽宁大连市普通话测试报名通知
- 时间:
- 2018-12-24 10:46:53
- 作者:
- 邹老师
- 阅读:
- 来源:
- 辽宁教师资格网
教育部令第16号《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的第十五条规定,应接受测试的人员为:
1.教师和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
2.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
3.影视话剧演员;
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5.师范类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影视话剧表演专业以及其他与口语表达密切相关专业的学生;
6.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该接受测试的人员。
上述第1、2、3、4、6条所指人员持有效证明可优先报名,其中"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中部分符合优先报名条件。优先报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上述第5条所指学生需在本校报名,报名要求请咨询本校负责部门。
上述规定外的自愿参加测试的其他人员须通过网络报名,报名要求通知如下。
二、相关费用
1.普通话水平测试由市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负责,根据辽政发【2008】44号文件和辽教发【2010】52号文件规定,测试费由市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承担,考生无需缴纳报名费、测试费。
2.普通话培训为自愿报名参加。培训由大连教育学院学历教育中心负责,培训费及教材费由培训机构收取,现场确认时交费。
3.本次考试提供快递证书服务(顺丰),快递费及保险费由考生本人承担(到付)。
三、报考流程
网络报名→现场确认→打印准考证→考前培训→参加测试→领取证书
四、网络报名
1.春季报名设大连市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一个考点,名额为2000人;
2.报名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3月13日上午分四个批次进行。
第一批次9:00开通报名端口,考试日期为3月31日
第二批次9:30开通报名端口,考试日期为4月1日
第三批次10:00开通报名端口,考试日期为4月14日
第四批次10:30开通报名端口,考试日期为4月15日
每批次500名额。额满网报系统即自动关闭。
3.网上报名流程详见第五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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