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大连市第四季度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通知
- 时间:
- 2018-12-24 11:04:36
- 作者:
- 邹老师
- 阅读:
- 来源:
- 辽宁教师资格网
一、报名对象及方式
教育部令第16号《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的第十五条规定,应接受测试的人员为:
1.教师和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
2.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
3.影视话剧演员;
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5.师范类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影视话剧表演专业以及其他与口语表达密切相关专业的学生;
6.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该接受测试的人员。
上述第1、2、3、4、6条所指人员为本次报名对象,此类人员下文简称“优先报名人员”,其中"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中,部分人员符合本次报名条件(具体条件详见第四条“现场报名”)。本次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无网络报名方式。
驻连高校在校大学生请按照省语用中心发布的文件《关于2018年下半年大连地区高校(省属、部属)普通话水平测试有关问题的通知》(辽语用〔2018〕1号)(见附图)要求,由本校组织集体报名,省统一安排测试,具体报名工作请咨询本校负责部门。大连大学、大连职业技术学院两所市属院校在校大学生仍在本校报名。(驻连高校在校大学生中,申请教师资格且国考笔试全科成绩合格人员,可以参加本次报名,具体报名要求详见“第四条 现场报名”项)
二、相关费用
1.普通话水平测试由市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负责,根据辽政发〔2008〕44号文件和辽教发〔2010〕52号文件规定,测试费由市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承担,考生无需缴纳报名费、测试费。
2.本次考试提供快递证书服务(顺丰),快递费及保险费由考生本人承担(到付),考生自愿选择。
三、报考流程
现场报名→打印准考证→参加测试→领取证书
四、现场报名
1.优先报名人员
本次报名对象为优先报名人员,即第一条中所述符合条件人员及申请教师资格的部分人员。
申请教师资格中符合优先报名人员的具体条件为:
①已取得国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者,且在有效期内;
②已取得省考“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理论考试(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合格证明”者,且在有效期内;
③参加国考且笔试成绩全部合格者(幼儿园和小学2个科目, 初中、高中及中职3个科目),且在有效期内;
④必修了教育学、心理学,且成绩合格的师范教育类毕业人员。
※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中不具备上述条件者不在本次报名范围内。为保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及时取得普通话等级证书,我办拟增加考试次数,请考生具备上述条件后再进行报名,下次报名时间请关注本网通知,或关注公众号“大连市语言文字”相关发布。
2.报名方式
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12月15日(周六)9:00—15:00。不可替代报名。
3.报名地址
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联兴巷4号金融中专实训楼二楼(由市教育局后院进入)。
4. 现场提交材料
①在职教师需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影视话剧演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需持工作证原件和复印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该接受测试人员指行政部门规定的持普通话证书上岗的人员,需持工作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中符合优先报名条件的需提交下述材料之一:
国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打印件;
省考“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理论考试(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参加国考且笔试成绩全部合格者(幼儿园和小学2个科目、初中及高中和中职3个科目),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成绩查询页面的打印件;
必修了教育学、心理学,且成绩合格的师范教育类毕业人员,须提供教务处开具的全学科成绩单或成绩卡(在校期间所学所有学科成绩)的原件和复印件。
提示:学校只开具教育学、心理学两科成绩的证明无效。
②存储在手机中的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可翻拍),蓝底、白底或者红底均可。此照片用于普通话证书。
③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打印准考证
1.完成“现场报名”环节的考生,务必于12月20日后登陆大连语言文字网自行打印准考证,未打印准考证者不能参加测试。
2.打印步骤:登陆“大连语言文字网”首页→点击“02普通话报名”图标→进入“打印准考证”界面→输入本人信息→打印准考证。
3. 准考证丢失不补。
六、参加测试
1. 测试时间暂定为12月22日(以准考证为准),请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按规定考试日期参加测试。本人当天具体考试时间以现场安排为准。测试地点为大连市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大连市教育局后院内,由联合路联兴巷金融中专大门洞进入即是)。
2.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二证缺一不能参加考试。
3.测试分为候测室(分组)→备测室(备考)→测试室(上机测试)三个环节,请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
4.考试过程严禁替考及作弊,违纪者取消一年内的测试资格。
七、领取证书
1.证书由辽宁省语言文字应用中心统一制作。一般测试结束后两个月内发证,具体发证时间请考生关注官方微信公众号“大连市语言文字”,及时了解相关发布。
2.提供证书快递服务。需要快递证书的考生须在考试当天核准本人的快递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证书丢失,本人承担责任。
八、测试咨询
咨询电话:84590623
特别提示:按照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应试人再次申请接受测试同前次接受测试的间隔应不少于3个月”要求,即2018年9月已完成优先报名,但并未参加测试的考生,不能参加本次报名。
大连市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
2018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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