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大连第四季度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工作的补充通知
- 时间:
- 2018-12-24 11:05:15
- 作者:
- 邹老师
- 阅读:
- 来源:
- 辽宁教师资格网
为进一步明确“大连市2018年第四季度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通知”(可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中相关事宜,现补充通知如下:
一、按照辽政发〔2008〕44号文件规定,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费由同级财政承担的文件要求,除满足本次优先报名条件的在连高校在校学生之外,非大连市考生不能在我市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
考生现场报名时,除需提供“大连市2018年第四季度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通知”第四款第4条“现场提交材料”外,还需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大连户籍考生:户口本原件;
2.人事关系在连的考生:考生本人与所在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
3.在连高校在校学生:学生证原件或相关证件原件。
以上材料均为原件,只携带复印件无效,现场审核后原件当场返还。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考生,不予报名。
二、因天气寒冷,为减少考生报名等待时间,请考生现场报名时错开高峰时段(一般上午人多,下午人少),下午报名时间延长至16:00。
三、为提高现场审核效率,需提前采集考生个人信息,请按时填写,并记住本人“信息采集序号”。现场审核材料时,需提供本人序号。
采集时间:12月13日9:00-13:00,其他非报名时间,无法填写。
采集方法:关注公众号“大连市语言文字”,点击“服务”—选择“信息采集”—阅读“信息采集须知”—准确填写本人信息(无工作单位,填写大连即可)—点击“下一步”按钮—点击“选择照片”按钮(照片为证书使用,禁止自拍照),调整照片位置—点击“确定”按钮—核实本人信息后点击“确定”按钮(信息错误,可返回重新填写),请牢记信息采集序号。
填写信息时,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提交,可现场审核时再行填写。
四、测试时间暂定为12月22日(根据报名人数分配测试时间),本人测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测试时间确定后无法更改。
大连市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
2018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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