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安排
- 时间:
- 2019-03-19 16:41:27
- 作者:
- 赵老师
- 阅读:
- 来源:
- 辽宁教师资格网
辽宁省语言文字应用中心测试站是我省27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站之一,负责省本级在校学生、教师及公务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为满足日益增加的社会报名需要,为省属在校学生及相关人员提供参加测试的机会,决定2019年上半年定期组织普通话水平测试,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及范围
(一)测试对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6号《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的文件要求,应接受测试的人员为:
1.教师和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
2.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
3.影视话剧演员;
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5.师范类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影视话剧表演专业以及其他与口语表达密切相关专业的学生;
6.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该接受测试的人员。
(二)省语言文字应用中心测试站测试范围:
省(部委)属学校三、四年级本科生和研究生;高职、专科学校二、三年级学生;省(部委)属学校在职教师;省(部委)属单位公务人员。
二、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额满为止。
(一)报名入口:
(二)报名步骤。
1.登陆报名系统认真阅读“报名须知”,了解报名的方法和要求;
2.然后再点击最下方的“我要报名”按钮,根据提示选择对应的考试日期,点击“网上报名”按钮;
3.填写完整的个人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按钮,报名结束。
如要查看个人报名是否成功,有无错误,请点击上侧的功能菜单“报名查询”;如要修改个人信息,请点击右侧的功能菜单“修改”按钮。
电子版照片尺寸:390*567,格式为jpg,大小不超过1M;电子版照片应为个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背景颜色无要求。
三、现场确认
省(部委)属在校学生需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学生证(学生信息页)原件及复印件;省属在校教师和公务人员需提供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学校(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在职证明于规定时间到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19号辽宁省大学生就业创业中心后楼404室(细河街辽宁省商务厅对面)现场确认。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予报名。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现场确认的考生请于3月22日上午9点后登陆在线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准时参加测试。晚于准考证上的时间报到的考生按弃考处理。
五、咨询电话及时间、地点安排
(一)联系电话:024-26901975
(二)时间安排:
测试时间 | 报名时间 | 现场确认时间 | 打印准考证时间 | 领取证书时间及地点 |
3月26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 3月18日 上午9点开始 |
3月19日 上午8:30-11:00 |
3月22日上午9点开始 | 4月16日上午9-11点 |
3月27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 3月19日 下午13:30-1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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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 3月20日 上午8:30-11:00 |
(三)现场确认、考试及领取证书地点: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19号辽宁省大学生就业创业中心后楼404室(细河街辽宁省商务厅对面)。
(四)领取证书要求:
请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到考试处领取,代领的需提供应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准考证。我站不负责无限期保存证书,不按规定时间领取的出现证书丢失等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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