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辽宁省语言文字应用中心测试站普通话水平测试安排
- 时间:
- 2019-03-27 16:48:01
- 作者:
- 赵老师
- 阅读:
- 来源:
- 辽宁教师资格网
辽宁省语言文字应用中心测试站是我省27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站之一,负责省本级在校学生、教师及公务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为满足日益增加的社会报名需要,为省属在校学生及相关人员提供参加测试的机会,决定2019年上半年定期组织普通话水平测试,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及范围
省语言文字应用中心测试站测试范围为:省(部委)属学校三、四年级本科生和研究生;高职、专科学校二、三年级学生;省(部委)属学校在职教师;省(部委)属单位公务人员。
二、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限额400,额满为止。
(一)报名入口:
(二)报名步骤:
1.登陆报名系统认真阅读“报名须知”,了解报名的方法和要求;(见附件)
三、现场确认
省(部委)属在校学生需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学生证(学生信息页)原件及复印件;省属在校教师和公务人员需提供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学校(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在职证明于规定时间到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19号辽宁省大学生就业创业中心后楼404室(细河街辽宁省商务厅对面)现场确认。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不予报名。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现场确认的考生请于4月11日上午9点后登陆在线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准时参加测试。晚于准考证上的时间报到的考生按弃考处理。
五、咨询电话及时间、地点安排
(一)联系电话:024-26901975
(二)时间安排:(见附件)
(三)现场确认和考试地点: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19号辽宁省大学生就业创业中心后楼404室(细河街辽宁省商务厅对面);
领取证书地点: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85-3号辽宁教育学院901室。
(四)领取证书要求:
请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到考试处领取,代领的需提供应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准考证。我站不负责无限期保存证书,不按规定时间领取的出现证书丢失等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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