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下半年辽宁教师资格证阜新市认定公告
- 时间:
- 2019-09-18 14:46:46
- 作者:
- 邹老师
- 阅读:
- 来源:
- 辽宁教师资格网
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辽教发[2015]190号)、《辽宁省教育学院关于2019年全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辽教院发【2019】5号)有关规定及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9年下半年全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机构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居住地、户籍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居住地、户籍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二、认定人员类别
我市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分为四类:
1、2019年6月20日前取得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2、2015年12月31日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未曾取得过教师资格证的人员;
3、2018年前取得辽宁省幼儿园(中职)实践能力测试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4、2016年前参加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理论考试取得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三、对象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阜新市(含县、区)的中国公民,可按所属关系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在我省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无犯罪记录,可在居住地、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四、认定条件
(一)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二)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
(三)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证书(语文学科为二级甲等及以上)。
(四)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加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五)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五、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
下半年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16日至9月24日
2.申报网址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申报时应按网站提示选择相应现场审核确认点。
(二)体格检查
申请人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认定机构选择阜蒙县教育局的体检地点:阜蒙县人民医院。
认定机构选择彰武县教育局的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其余人员体检地点为:阜新市中心医院2号楼二楼体检中心,体检时间统一为: 9月16至24日,体检费:幼儿园160元/人,其他140 元/人。
体检表自行下载,填写好自然信息后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须知详见附件3。
(三)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国(境)外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
3.《辽宁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原件(当次有效,见附件1)。
4.《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5.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自行打印。
6.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正规标准证件照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7.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 8、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9.《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10.《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各认定机构自行打印,无需本人打印。
各认定机构现场确认地点及时间安排:
认定机构 | 现场确认地点 | 联系电话 | 现场确认时间 |
阜新市教育局 | 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综合窗口 | 0418-6010036 | 9月25-26日 |
(马家店大厦附近) | |||
0418-6618508 | |||
阜蒙县教育局 | 局二楼人事股 | 0418-8833035 | 9月25 -26日 |
彰武县教育局 | 局一楼档案室 | 0418-6949900 | 9月25 -26日 |
海州区教育局 | 海州区行政服务中心516室 | 0418-2827022 | 9月25 -26日 |
细河区教育局 | 局三楼318室 | 0418-3958117 | 9月25 -26日 |
太平区教育局 | 局劳资科403 | 0418-6323155 | 9月25 -26日 |
新邱区教育局 | 局三楼人事股 | 0418-3816018 | 9月25 -26日 |
清河门区教育局 | 局四楼人事股422室 | 0418-6011892 | 9月25 -26日 |
(四)认定和领取证书
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的领取时间请查阅阜新市教育局网站发布的证书领取通知。
六、其他事项
(一)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本通知未尽事宜,以国家和省文件为准。
(四)阜新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网站:www.fxeduyun.cn
阜蒙县教育服务中心http://www.fmxjiaoshi.com/
彰武县教育局:http://www.fxzwedu.com/
附件:1.辽宁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2.辽宁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3.体检须知
4.申请人用户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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