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半年葫芦岛市教师资格认定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
- 时间:
- 2018-12-24 10:33:37
- 作者:
- 张老师
- 阅读:
- 来源:
- 辽宁教师资格网
各县(市)区教育局、杨杖子开发区教育办、东戴河新区教卫局、觉华岛联合学校、直属各单位:
根据省《关于2016年多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教师[2016] 7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今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范围
按照省《通知》要求,我市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统一由市教育局负责,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不再组织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考试面试工作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具体要求按照《关于辽宁省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教师[2016]9号)办理。2016年上半年暂不进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
二、申请条件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人事关系在葫芦岛市公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报考人员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4.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五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类别
鉴于从2016年起,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纳入教育部组织的多国统一考试,为便于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报考、面试、认定等工作,将申请人员划分为二类:类为参加国家统一考试笔试合格人员,第二类为参加省统一考试笔试合格和应往届师范类毕业生,不同类别人员按不同的时间和方式进行报名、现场确认、面试和认定。
四、面试报名、现场确认、面试、认定的安排
(一)参加国家统一考试的人员
1、理论考试合格,面试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于 2016年5月16日-5月20日,考生自行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2、5月21日-22日面试,具体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3、面试合格的考生,于2016年6月20日—6月27日网上,选择“参加多国统考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认定申报。
4、6月28日-29日到葫芦岛教育局人事科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携带如下材料:
(1) 申请人在网上注册后,由本人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2) 思想品德鉴定表(自己下载并加盖相应公章)。
(3)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自行打印)。
(4)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与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小2 寸照片2张。
(二) 参加省统一考试笔试合格和应往届师范类毕业生
1、网上报名
时间为5月 6日—— 5月25日。申请人登录网站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网选择“未参加多国统考”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报名。 在“认定机构”选择葫芦岛市教育局,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核对所填报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
2、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为5月30日-31日,地点:葫芦岛市教育局人事科(渤海船院应届师范毕业生在本学校确认)。
现场确认时携带如下材料:
(1) 申请人在网上注册后,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申请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2) 思想品德鉴定表(自己下载并加盖相应公章)。
(3)《 教育教学实践手册>(辽宁教师培训网资格认定栏下载填写,打印时调整好格式及页边距)。申请人需须有在葫芦岛地区与申请教师资格相对应的公办学校20周以上的教育教学实践活动。
(4) 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 身份证、户口登记薄及复印件。
(6) 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 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与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小2 寸照片4张。
以上证书原件确认后当场返回,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
3、面试时间、地点有关事宜以现场确认时通知为准。
4、省考合格幼儿园申请者2016年6月20日—6月27日及时网上申报,6月28日-29日现场确认,携带材料同省考。
五、体检
面试合格申请人及时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时间、费用、地点以现场确认通知为准。
六、缴费
收费标准按照《关于调整我省教育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辽价发[2016]6号)执行,其中幼儿园教师、中等职业教师为每人220元,其他类教师为每人180元。国考、幼儿园面试者网上缴费,其余人员现场缴费。
附件:(未发布)
1、《关于2016年多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教师〔2016〕7号)
2、《关于2016年辽宁省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教师〔2016〕9号)
3、《辽宁省201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国考面试公告》
葫芦岛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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