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半年抚顺市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 时间:
- 2018-12-24 10:35:57
- 作者:
- 张老师
- 阅读:
- 来源:
- 辽宁教师资格网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辽教发[2015]190号)及《关于2016年多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教师[2016]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抚顺市201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政策
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在认定范围、申请条件、认定程序和办法等政策方面,按《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辽教发[2015]190号)、《辽宁省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考试办法(试行)的通知》(辽教发[2008] 73号)和《辽宁省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实践考核办法(试行)补充通知》(辽教发[2008] 74号)等文件执行。
二、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一)网上报名:
2016年之前取得辽宁省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教师资格的人员(以下简称省考考生)以及2016年抚顺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师范类毕业生请于4月28日—5月26日之间的每个工作日8:30-17:3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点击“未参加多国统考申请人网上报名”进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报名。
2016年参加国家教育学心理学考试笔试、面试合格,本科及以下在读学生须为在校最后一个学期,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教师资格的人员(以下简称国考考生),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点击“参加多国统考申请人网上报名”进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报名,时间在本网站另行通知。本科及以下在读学生须为在校最后一个学期,即为2016年毕业生。
在网上申请报名时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信息,自行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按表中说明到有关部门盖章后,在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阶段,交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申请人应选勾本人户籍所在地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报名结束以后,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需要的麻烦。2016年上半年暂不进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
(二) 体检
体检表自行下载,正反打印,省考考生申请小学、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人员于2016年5月16日-17日,省考考生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及国考考生于2016年6月25-26日在顺城区人民医院(榆林桥北500米)进行体检,体检时需带好本人身份证和与网络报名相同一寸照片一张。
(三) 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及体检结束后,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抚顺市公共行政服务大厅4楼教育局窗口进行现场确认(2016年抚顺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师范类毕业生不需要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
(1)省考考生申请小学、初中、高中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6月13日-15日上午09:00-11:00,下午13:30-16:00;
(2)省考考生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及国考考生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7月6日-8日上午09:00-11:00,下午13:30-16:00;
2、现场确认材料: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两份,(粘贴一寸照片,正反打印,左侧装订)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粘贴一寸照片);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语文教师资格证须为二级甲等以上,申请其他学科教师资格证须为二级乙等以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材料
《教育教学实践评价手册》
与网络报名相同一寸照片一张;
省考考生除上述材料之外还需提供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还要提供实践能力测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国考考生除上述材料之外还需提供
综合笔试合格证书
面试人员持“网页版”考试合格
(3)交费:
根据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辽价发[2016]6号),我市对省考考生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实际操作考试的收费标准为小学、初中、高中教师180元/人,请现场确认时交费。
(四)、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实际操作考试。
省考考生申请小学、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人员2016年6月18日13点在抚顺市顺城区中心小学(抚顺市榆林桥北500米)进行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实际操作考试,自备申请学科教材和相关用品,现场抽题备课,说课时间15分钟。
省考考生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进行实践能力测试的人员请登录抚顺教育网,查看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实践能力测试相关通知。
国考考生不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实际操作考试。
三、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电话:
抚顺市教育局人事处:024-57500656
抚顺市公共行政服务大厅:024-52867466
抚顺市教育局人事处
/uploadfile/2024/0328/20240328114418107.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