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沈阳市春季国考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工作的通知
- 时间:
- 2018-12-24 10:39:43
- 作者:
- 张老师
- 阅读:
- 来源:
- 辽宁教师资格网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多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和沈阳市教育局《沈阳市教育局关于2016年多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的总体要求,2016年春季国考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工作于6月21-23日进行,报名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信息查询、政策咨询、资料下载网址:(沈阳教育网)。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 网上报名时间:6月21——23日。按照教育部的通知,网站开放时间为每个工作日的8:30—21:00,其他时间和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开放。
2.网上报名时选择“辽宁省沈阳市教育局”为确认点。
3.现场确认时间:6月26-27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6:30
4. 现场确认地点:沈阳市教师培训交流中心(和平区民族南街61巷-1,温洲城东门南走50米左右)
5.国考现场确认所需材料。(下载的表格及复印件如多页均正反面A4纸打印,并按下列顺序排列)
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报名成功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直接打印);
②《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沈阳教育网下载);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⑤国考申请人持笔试及面试合格证明各一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打印);省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需持省考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及实践能力测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⑦非师范类毕业人员完成教育教学实践的证明材料,即教育教学实践评价表一份(20节以上的讲课记录和50节以上的听课记录)(沈阳教育网下载);
⑧与网上申报同版的近期免冠1寸照片一张。
5.申报条件: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三条具体规定,申请人需到户口所在地或任教学校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认定。
沈阳市教师资格认定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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