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教师招聘:2020辽宁省鞍山市教育局校园招聘面试公告
- 时间:
- 2019-11-14 11:49:37
- 作者:
- 万老师
- 阅读:
- 来源:
- 辽宁教师资格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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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教育局2020年校园招聘笔试工作已经结束,面试工作即将开始。根据《鞍山市教育局2020年校园招聘公告》有关规定,对通过笔试的考生名单和面试工作安排进行公告。
一、面试人员及时间安排
本次招聘设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53分,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面试时间:2019年11月8日12:30—17:30。
其中12:00—15:30为市教育局直属高中、师范学院附属中学面试时间,考生进入面试地点时间为12:00。
其中15:30—17:30为鞍山师范学院面试时间,考生进入面试地点时间为15:00。
二、面试地点
东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805、807、809、811教室
三、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模拟上课和答辩的方式。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其中模拟上课不超过10分钟,现场答辩不超过5分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面试考官根据公布的指定教材准备三节课,用A4纸打印密封所选课节并注明序号(1、2、3),提供给监督员现场抽签选定其中一节课,作为考生模拟上课课节。考生须按照现场抽签确定的课节备课15分钟后进行面试。
其中鞍山师范学院面试教材章节由总监督员根据公布的面试教材章节(详情见下表)现场抽签选定其中一节课作为考生模拟上课章节。
面试管理岗的辅导员和专职组织员的考生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
四、有关要求
面试前,按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如某个岗位笔试成绩合格考生数量未达1:2比例要求,则笔试合格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考生需按照公告安排,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视为放弃考试(面试)资格。因考生自愿放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二)考生入场时要将手机、电子类手表等通讯设备关闭后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对不按要求上交所携带通讯设备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抽签。考生面试顺序在考生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后抽签确定。考生按照顺序号持序号牌参加面试。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考生面试顺序号,面试开始后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弃权。
(四)面试程序。考生带身份证进入面试考场(可以携带相关教材、笔和纸),其它任何物品和资料一律不得带入面试考场,由考场引导员保存。面试结束后,在考场外候分,待下一名考生面试后,再返回考场听分。听完分后,向监督员出示身份证,并在面试成绩汇总评定表上签字,由监督员确认后,立即离开面试工作区,并不得再次返回面试工作区,不得在面试工作区附近逗留。
(五)总成绩合成。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聘用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聘用人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4:6。
考生权重计分的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六)面试纪律。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后首先报告面试学科和顺序号。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本人姓名等信息,违者将取消面试资格。考生不得穿戴有明显标志的服装、饰品。
(七)面试教材可自带。
附件:
2、面试教材章节
鞍山市教育局
2019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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