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鞍山市千山区教育局公开招聘幼儿园合同制教师公告
- 时间:
- 2022-07-11 10:22:24
- 作者:
- 陈老师
- 阅读:
- 来源:
- 辽宁教师资格网
一、招聘教师人数及岗位
本次招聘幼儿园合同制教师1人
二、招聘教师合同签订方式
招聘人员与辽宁众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三、招聘教师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报考幼儿园教师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9月28日以后出生(含)至2003年9月28日(含)期间出生)。具有音乐或体育特长优先录用。户籍所在地为鞍山市(含海城、台安、岫岩)。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大专以上学历,须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且取得证书时间为2021年9月28日前。
6、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现役军人,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均不得报考。
四、招聘工作流程
(一)报名审核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缴费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21年9月29日至2021年9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3、报名地点:鞍山市铁东区平安街3乙—S4号一楼,辽宁众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万科金色家园东门博雅幼儿园隔壁)
4、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附件一)(照片处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本人签字处须手写)1份。
(2)《考生承诺书》(附件二)1份;
(3)《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三)1份;
(4)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户口簿原件及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1份;
(6)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验证码需在有效期内)1份;
(8)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9)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 张(与报名登记表一致)。
5、报名联系人
姜女士17640670883(8:30—17:00)
王女士18698630255(8:30—17:00)
6、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含试用期),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任何一个环节审查不合格将被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本人相一致。
7、缴费确认
考务费:每人50元。
8.注意事项
(1)已参加工作的考生需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并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负。
(2)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面试、聘用资格。
(3)考生自报名至聘用(报名审核、面试、资格审查、体检、考核、公示、聘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4)考生在参加面试、体检、考核、签约入职等各环节中,均须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具体要求将在各环节公告发布时一并公布,届时请仔细阅读,并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考试形式等将在辽宁众人公众号另行公告。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三)体检:常规检查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的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方委托相关医疗机构,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及体检操作手册统一组织。
1、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政审与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合格人员名单,在“辽宁众人”公众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接受社会监督,有问题并查实的,或一时难以查实的,不予聘用。产生的岗位空缺,依次递补。
(五)培训考核
由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组织培训后进行考核。
(六)签订合同
录用考生统一与辽宁众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为期1年,试用期1个月。用人单位对聘用人员进行定期考核,由用人单位上报考核结果至主管部门进行审议。根据用人单位实际需求,择合同期内考核合格者优先与派遣公司续签合同,考核不合格者派遣公司予以解聘。
(七)福利与待遇
幼儿园教师聘用人员工资2500元/月(实领),享受“五险”,不享受其他教师福利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本次招聘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考试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考试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误导报考者的,均与本次招聘组织单位无关。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千山区教育局及辽宁众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六、疫情防控要求
凡参加本次招聘考生,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履行个人责任,如实报告健康信息,对瞒报、谎报、不履行个人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法律责任,并取消考试资格。考生必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按照考试各环节安排,如实报备个人行程卡、健康码、所在地及个人健康状况等信息。
联系电话:0412-2666707
鞍山市千山区教育局
辽宁众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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