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丹东市振兴区公办幼儿园招聘合同制教师及工作人员27人公告
- 时间:
- 2022-07-09 11:40:50
- 作者:
- 陈老师
- 阅读:
- 来源:
- 辽宁教师资格网
一、招聘计划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年满十八周岁,辽宁省内户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犯罪记录,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及国家和行业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3.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司法纪律审查的,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4.具体岗位所需条件:见附件1
三、招聘时间及方式
本次招聘时间2021年11月-12月,采取考核方式进行。
四、招聘流程
(一)招聘信息发布
振兴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zhenxing.gov.cn/)
(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23 日00:00至2021年11月28日24:00。
在报名时间内,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按如下内容编号顺序制作成PDF文件(文件名为单位+岗位名称+姓名),发送至邮箱zxqyjzp2021@163.com进行报名,每名应聘者只能填报一个岗位。
报名材料内容包括:
(1) 本人手写签名纸质版《丹东市振兴区公办幼儿园招聘合同制教师及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扫描件;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学历证书扫描件;
(4)教师资格证扫描件;
(5)荣誉证书扫描件;
(6)本人《通行大数据行程卡》彩色扫描件。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通讯不畅所致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
(三)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者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虛作假的,立即取消应聘者考试、应聘和录用资格。
(四)考核
按照考生所报考的不同岗位分别进行面试,采取面试试讲(模拟课堂教学)或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个面试小组由现场抽取的5名评委组成,答辩环节所有考题现场抽取,5个评委的平均分即为考生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每个面试组另安排监督员、计分员、核分员各1名。
面试时间:具体时间由工作人员通过报名人员预留电话进行通知,未按时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顺序:由考生考前按不同岗位抽签确定。
面试地点:丹东市区。
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内容:见附件3
(五)体检及考察
体检由振兴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地点另行通知,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考察由本次丹东市振兴区公办幼儿园招聘合同制教师领导小组组织进行。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将取消应聘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与聘用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进入初试、复试、体检人员名单,考试时间及地点、岗位录取结果公示名单等均由振兴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zhenxing.gov.cn/)对外发布,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为确定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对公示有异议人员,相关部门要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招聘人员3年内不得流动(含试用期)。试用期教师工资2300元,正式聘用后上浮200元,缴纳五险一金。保育员工资1800元,食堂主厨工资2600元、配厨工资2400元,缴纳五险。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相关人员,应予回避,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对相关人员在招聘工作中审核把关不严、弄虚作假、滥用职权等,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其他事项
1.报名人员报考后,尽量留在本市,如个人身体健康、行程、居住、核酸检测结果等相关信息有变化者,必须及时与振兴区教育局取得联系。面试当天考生现场再次确认行程表信息和进行必要的考前核酸检测。
2.备考期间考生要减少聚集、流动,加强个人防护,面试期间考生要佩戴口罩、保持距离,进入考场要服从管理。具体疫情防控做法及要求,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3.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流程的,视为自动弃权。
七、咨询电话:0415-2170027
工作日 8:00-11:30,13:00-16:00
八、本公告解释权归丹东市振兴区教育局。
纪律监督电话:0415―2534106
点击查看以下附件
附件1:丹东市振兴区公办幼儿园招聘合同制教师及工作人员岗位条件
附件2:丹东市振兴区公办幼儿园招聘合同制教师及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3:丹东市振兴区公办幼儿园招聘合同制教师及工作人员面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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