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辽宁阜新市阜蒙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100人公告
- 时间:
- 2018-12-24 10:10:49
- 作者:
- 娄老师
- 阅读:
- 来源:
- 辽宁教师资格网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岗教师100名。具体招聘岗位信息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热爱教育事业。
(四)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7年10月13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五)报考初中岗位的毕业生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物理、化学学科专科及以上)。
(六)报名者必须是阜新户籍(蒙汉双语教师户籍不限)。
(七)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和已经纳入辽宁省“特岗计划”的教师均不可报考。
在民办教育机构或其它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未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介绍信方可报考,并自行解除与所聘单位的工作关系。未解除与单位的工作关系,以隐瞒、欺骗等手段报名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特岗教师的服务期为5年,在所聘任学校任教满5年后方可流动。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
1、报名采用先预报名,然后到县教育局现场报名的形式,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学科。现场报名时,由县教育局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初审。
(1)下载附件2,填写《2018年阜蒙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招聘考生名单(预报名)》表后上传至邮箱:fmxjyjrsg@163.com。上传文件命名为:“报考学段+学科+姓名”
(2)下载附件3,填写《2018年阜蒙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教师报名表》,打印并贴好照片,现场报名时上交(同时上交同底版一寸照片2张)。
2、缴费:按照《关于省教育厅申请确定“特岗计划”招聘考试笔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辽价函[2014]100号)文件规定,考试费为100元,现场报名时同时上缴。
3、报名时间:
2018年10月13日至10月18日(含双休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报名地点:阜蒙县教育局。
4、考生报名至考试(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期间,必须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资格审查工作由阜蒙县教育局组织实施,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报到证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收取相关证件复印件一份)。笔试成绩公布后,将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复查,对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和弄虚作假者,随时发现随时取消考试资格。
5、领取准考证时间:2018年10月25日(考生凭身份证到阜蒙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未按规定时间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四、考试工作
考试设两个科目,分别为“教育基础知识测试”(笔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报考蒙汉双语和蒙古语文学科的考生加试蒙古语文。
(一)教育基础知识测试(笔试)
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考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含教育政策法规及职业道德等方面知识),满分为200分,按50%计入笔试总分,题型全部为选择题,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报考蒙汉双语和蒙古语文学科的考生加试蒙古语文,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三科成绩合计后,除以3计入笔试总分。
市教育局根据招聘计划和考试成绩,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
1、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由县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内容为考察所报学科必需的基本技能,其中,音乐、美术、体育学科除说课之外需考察专业技能。说课教材版本为中小学本学科对应学段现行教材,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说课和专业技能测试)时间为15分钟,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线,不及格者无录取资格。报考蒙汉双语和蒙古语文学科的考生必须熟练运用蒙汉两种语言。
2、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人员的确定
在教育基础知识测试(笔试)成绩达到全市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照各岗位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达不到1:2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从高至低确定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的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者同时进入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确定考生进入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前须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考生需提交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如出现复审不合格者或因考生自愿放弃而出现的空额,依照教育基础知识测试(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次递补。
五、成绩计算和确定体检人员
考生的教育基础知识测试(笔试)成绩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计入个人总分。依据总分按照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的,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六、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体检工作要求及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岗位选取
申报同一学科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选取本学科对应的岗位,每人只限选一次。如考生自愿放弃或在拟聘名单公布前放弃的,依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由阜新市教育局将公示情况及拟聘用人员信息上报至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教育厅会同有关部门印发文件,确定最终聘用人员名单。
咨询电话:
阜新市教育局 联系电话:0418-6010031
阜蒙县教育局 联系电话:0418-8833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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