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鞍山市教育局2022届校园招聘笔试及疫情防控公告
- 时间:
- 2021-12-25 09:46:01
- 作者:
- 曾老师
- 阅读:
- 来源:
- 辽宁教师资格网
鞍山市教育局2022届校园招聘报名工作已经结束,笔试工作即将开始。根据《鞍山市教育局2022届校园招聘公告》有关规定,对笔试工作进行公告。
一、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1年12月28日下午三点
地址:长春考点设在东师会馆。(长春市南关区自由大路1596号,地铁一号线东北师大站C出口)鞍山和武汉考点的具体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二、笔试内容:报考教师岗位笔试注重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全是客观题。
三、疫情防控要求:
1.在长春和鞍山考点参加笔试的考生,需持48小时内的核酸阴性检测证明。(电子版纸质版均可)
2.考生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考生进入考点时需佩戴口罩,配合做好体温测量,体温低于37.3°C方可进入考点。
4.考生进入考点、考场及离场时均须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
5.遵守防疫规定。考生考前身体状况异常和健康状况监测发现身体异常的,须接受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的专业评估,服从考试组织部门依据专业评估作出的相关安排。
6.及时关注考试地点的疫情防控要求,按相关要求做好疫情自查和防控措施。如因为疫情防控原因未能如期参加笔试、面试,由考生自行负责。
四、笔试有关要求
1.考试开始前30分钟,考生凭本人身份证进入考场,并将身份证放在桌子的左上角。
2.考生在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可提前30分钟交卷、退场。
3.考生应严格按照规定携带文具,开考后考生不得传递任何物品。不得将书籍、笔记、草稿纸、计算器、非指针式手表(闹钟)、智能手表等智能电子设备、手机等通讯工具以及各种窃听、窃照设备、无线传输设备等物品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凡发现将上述各种设备带至座位,一律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4.试卷发放后,考生必须首先在答题卡规定的位置上用黑色的签字笔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不得做任何标记;听统一指挥开始答题,否则按违纪处理。
5.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卡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6.考生应严格按照试卷中的答题须知作答,未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7.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不得窥视他人试卷、答题卡等答题材料。
8.考官宣布考试结束,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考生交卷时应将试卷、答题卡分别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清点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9.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联系人:刘老师 18341221117
鞍山市教育局
2020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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