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辽宁省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体检体测政治考察(本溪考区)公告
- 时间:
- 2022-06-23 10:28:18
- 作者:
- 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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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 辽宁教师资格网
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政治考察是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录取的重要环节和依据。按照2022年辽宁省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总体安排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本溪市报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且具备参加面试体检体测资格的考生,需参加由本溪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和本溪市公安局统一组织实施的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政治考察结论不合格的,不得录取为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学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拟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浙江警察学院、云南警官学院、辽宁警察学院等普通类提前批次录取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须取得辽宁省高考报名资格,参加2022年辽宁省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辽宁省户籍(以高考报名时户籍所在地为准);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4.志愿从事公安工作,热爱人民公安事业,立志为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奉献;
5.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2000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6.普通高级中学毕业;
7.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8.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标准。
二、资格确认
在提前本科批第一志愿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上线考生中,区分性别、科类,依考生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生计划数量的3倍确定参加面试体检体测考生对象。如高校第一志愿考生数量不足时,可扩大到非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部分院校报考生源数量未达到公安专业面试体检体测规定倍数时,从已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志愿且未纳入公安院校面试体检体测范围的考生中,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总体补充。
考生可于2022年7月2日16时,通过“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https://www.lnzsks.com)点击进入“查询中心”,在“2022年公安院校参加面试体检体测资格名单”栏目中查询本人是否具有参加面试体检体测资格。
三、面试体检体测
我市报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且取得2022年公安院校参加面试体检体测资格的考生,必须参加本溪市公安局统一组织的面试体检体测。面试、体检、体测采取单项淘汰,其中任何一项不合格即为面试或体检结论不合格,将不得参加余下项目检测。体能测评对4个项目全部进行测评,其中有3个以上项目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评结论合格;有2个项目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评结论不合格,不得参加余下体测项目。面试体检体测结论以现场检测结果为准,不予复检。
(一)面试体检体测开展时间、地点
时间:7月3日8:00至17:00。面试体检体测当天全部完成。
地点:辽宁医药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北门(2号门),具体地址位于本溪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枫叶路206号。
咨询电话:15104142926。
如因疫情等原因变更时间地点及相关检测安排的,将另行提前通知。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本溪市教育局”官网(网址:https://jyj.benxi.gov.cn)或“本溪市公安局”官网(网址:https://gaj.benxi.gov.cn)相关通知。
(二)面试体检体测需携带的相关证明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高考准考证》原件。
3. 六张2寸照片。
4.《2022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体格检查表》复印件。
5.《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科招生患病经历申报表》(见附件1)。网上下载后提前填报,作出如实承诺并签名确认。
6.《疫情防控个人状况承诺书》(见附件2)。网上下载后提前填报,作出如实承诺并签名确认。
7.“两码一报告”:行程卡绿码、辽事通健康码绿码、纸质48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有外省市行程的需提供“三报告”,具体见本公告“五、考生疫情防控须知”中第三条)。验证通过后须当场将手机交由工作人员管理,检测结束后在出口处领取(严禁携带手机、电话手表等任何电子通讯设备进入考场,违者以高考违纪处理,取消参加面试体检体测资格)。
8.政审表相关信息(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户籍所在地)需熟知,现场发放政审表格填写。
上述相关证明材料若有瞒报、漏报、错报、弄虚作假等申报不实的,则直接以高考违纪处理,取消参加面试体检体测资格,引起的取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投档录取资格、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退学、取消学籍等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面试内容和标准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报考动机、思维表达能力、身体协调能力等。具体标准为:
1.报考动机端正,对从事公安工作有个人主观积极愿望;
2.言语表达清晰,无口吃、嗓音明显嘶哑等;
3.无肢体功能障碍、步态异常、下蹲不全等。
(四)体检项目和标准
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和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2.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2)在17.3至27.3之间(含本数,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下同),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3.眼科:任何一眼裸眼视力均为4.8及以上;共同性内、外斜视不超过15度;无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
4.色觉:无色盲,无色弱。
5.外观:五官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等),面颈部无瘢痕、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无唇、腭裂或唇裂术后有明显瘢痕;无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无影响身体功能的瘢痕;无胸廓畸形,无脊柱侧弯、驼背,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髁间距离超过7厘米(如明显八字步、罗圈腿等);无腋臭,无下肢静脉曲张;无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无文身、少白头。
6.其他:血压正常,嗅觉不迟钝,两耳听力正常。
以上项目为现场检测项目。考生对现场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申请场内复核一次,场内复核结论为最终结论。离场后不予复核。
现场体检将对考生提供的《患病经历申报表》《2022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体格检查表》项目结论内容进行审查。现场进行的体检项目以现场体检结论为准。
(五)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体能测评4个项目应当全部测评,有3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具体如下:
男性体测项目:50米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1000米跑;女性体测项目:50米跑、立定跳远、仰卧起坐、800米跑。
> 项目名称 可测次数 合格标准 男性 女性 50米跑 1次 ≤9.2秒 ≤10.4秒 立定跳远 3次 ≥2.05米 ≥1.5米 引体向上(男) 1次 ≥9次/分钟 ≥25次/分钟 仰卧起坐(女) 1000米跑(男) 1次 ≤4分35秒 ≤4分36秒 800米跑(女)因需参加体能测评,同时考虑天气状况,建议考生穿着夏季运动服、运动鞋参加检测。考生禁止穿戴具有特殊标记性的服装和饰物,如服装上印有某某地、某某学校、数字号码等字样,或佩戴不同颜色护腕等饰物。考生参加体能测评时,勿需佩戴口罩。
四、政治考察
对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需在7月4日13:00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报到,参加政审工作。政治考察标准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关于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要求,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有关规定及我省相关规定执行。
五、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一)所有考生考前不得离开本溪地区,减少不必要的聚集和跨区域流动、不到人群流动性较大场所,具体防疫要求以本溪市疫情防控部门要求为准。
(二)考生须加强防疫知识学习,积极采取防控措施,做好个人防护,做好备考期间个人日常疫情防护和自主健康监测。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异常症状,须及时向居住地社区报备,有症状的还须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排查。若因考生不报备或不执行有关疫情防控措施,导致被取消参检资格等一切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的,考生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省、市外来(返)溪考生需持当地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返溪后第一时间做一次核酸检测(落地即检),取得阴性报告前不得随意流动。考生考前到达本溪市后,不得参加与参检无关的活动。参检前,除须提供辽宁省内有资质的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等相关材料外,还须出示入溪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返溪后第一时间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即“三报告”)。
(四)考生须填写《2022年辽宁省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本溪市考点)疫情防控个人状况承诺书》和“两码一报告”,进入面试体检体测现场时交现场工作人员,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
(五)面试体检体测前有发热(超过37.3℃标准体温)的考生及面试体检体测前14天内有非低风险地区或境外旅居经历的考生,须经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后,现场指挥部依据专业评估建议,综合研判是否具备参加入场检测的条件。如具备参加入场检测的条件,可在7月3日下午正常考生测评结束后、全部检测结束前单独进行。
(六)考生体温超过37.3℃的不能进入现场,直接转入隔离室进行医学观察;体温复测后仍高于37.3℃,须经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后,由现场指挥部依据专业评估建议,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入场检测的条件。如具备参加入场检测的条件,可在7月3日下午正常考生测评结束后、全部检测结束前单独进行。
(七)考生在面试体检体测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向工作人员报告,并服从现场安排。
(八)考生进入现场,须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全程佩戴口罩(核验身份、面试、体测和体检的部分环节除外),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现场内不得随意走动。
(九)考生之间应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面试体检体测结束后,考生应按规定通道有序离开现场,避免人员聚集。
(十)所有送考、陪考人员和车辆不得进入现场。为了大家的自身健康和生命安全,陪同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防疫规定,不得在现场周边逗留、聚集。
(十一)视疫情发展情况,将依据相关部署要求,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进行调整。
考生应充分考虑自身健康状况及对检测强度、天气、疫情防控措施要求等适应度,慎重决定是否报名参检。考生因身体健康状况不良,身体对检测强度、天气、疫情防控措施要求等不适应及体测前热身不充分等自身原因,导致面试体检体测中出现受伤、致病、死亡等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若公安部、教育部和省招考办、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等单位对2022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相关工作出台新政策、新规定的,按新政策、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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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辽宁省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患病经历申报表
2022年辽宁省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院校疫情防控个人情况承诺书
2022年辽宁省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院校男性体测项目表
本溪市公安局 本溪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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