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2018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工作的通知
- 时间:
- 2018-12-24 21:06:28
- 作者:
- 刘老师
- 阅读:
- 来源:
- 辽宁教师资格网
一、认定范围
户籍或人事关系在辽阳地区或持有辽阳地区有效居住证的面试合格者,辽阳地区高校应届毕业生。
注:参加全国统考合格人员请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其他考生请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二、申请人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
网报时间:6月19日——6月22日,请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申请报名。
现场确认时间: 2018年6月19、20、21、22、25日(上午8:30——10:30,下午13:30——15:30)到辽阳市教育局教师与人事管理科(辽阳市河东市政府北塔楼23楼2319 辽阳市河东新城路9号)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三、所带材料如下:
1.国考面试合格证书;参加省考考生提供有效期内的笔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中国教师资格网上申报后正反面打印,分别左侧装订好);
3.一寸照片一张,照片贴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封面上;
4.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 毕业证书或考生本人就读学校(学校所在地为辽阳)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及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 身份证、户口本或辽阳地区有效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本人在网上下载打印,学校在职人员及应届毕业生由学校鉴定并加盖公章,社会人员由所在乡镇(农村户口)或街道(非农户口)鉴定并加盖公章;
8.教育教学实践评价手册(非师范专业毕业申请中学、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申请人在中小学或培训机构听课不少于50节,讲课不少于20节。
现场确认合格后,须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的人员领取教师资格证,领取时间关注辽阳市教育局网站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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