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教育局:关于2018年全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 时间:
- 2018-12-24 21:37:54
- 作者:
- 刘老师
- 阅读:
- 来源:
- 辽宁教师资格网
一、关于教师资格认定
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统一由铁岭市教育局负责。认定工作春季、秋季各进行一次。
(一)受理范围
铁岭户籍或人事关系在铁岭(有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或持有铁岭市有效居住证且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
(二)认定条件
1.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
2.面试合格;
3.普通话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应具备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4.《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网报时间和现场确认
我市2018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分两个时段进行,第一时段网报时间为4月12日至20日,现场确认时间为5月7日至5月11日(上午8:30—11:10,下午13:00—16:00);第二时段网报时间为6月18日至6月28日,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3日—5日(上午8:30—11:10,下午13:00—16:00)。
现场确认点地址为铁岭市新城区金沙江路30号市政协办公楼421室。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由本人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网报后打印)一式两份,要求双面打印并装订;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教育机构验证后将原件返回);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应届毕业生出具学籍管理部门的在籍证明;
(5)《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自己下载);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7)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背景为白色);
(8)国考面试合格网上打印页(国考认定人员);
二、关于教师资格面试
(一)报考条件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人事关系在铁岭的公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报考人员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 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 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 及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 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 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符合以上学历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及以 上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4.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五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 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 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 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国考教师资格面试工作安排
小学、初中、高中教师资格面试工作由铁岭市教育局组织。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面试由省里统一组织。
1.面试对象
国考笔试合格并在有效期范围内的铁岭户籍或人事关系在铁岭市(有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或持有铁岭市有效居住证的人员。
2.报名、缴费、考试安排
2018年春季NTCE 面试网上报名日期为4月19-22日;2018年春季NTCE面试日期为 5月19—20日,网报后及时缴费。相关要求详见《辽宁省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国考面试公告》。
(三)省考教师资格面试工作安排
小学、初中、高中教师资格面试由铁岭市教育局组织。
1.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省考面试工作按照《辽宁省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考试办法(试行)》(辽教发[2008]73号)的通知执行。
2.面试报名时间5月7日—10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入口);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报名时间5月9日—11日,面试时间、地点请关注省教育厅通知;中职教师资格国考、省考面试工作由省里统一组织,时间定在下半年进行,具体时间请关注省教育厅通知。
3.面试对象及条件要求
(1)按照《关于2004年全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 通知》(辽教发[2004]36号)要求,在职人员后续取得成人师范教育类学历的毕业生,在学期间完成了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政策法规知识学习的,申请认定与此学历相当的教师资格,需参加省考面试。
(2)参加省考取得笔试合格并在有效期范围内人员。
(3)与幼儿园"五项基本技能"相同或相近的全日制普 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
4.现场确认需提供的材料
现场确认时间为5月8日-11日,确认点地址为铁岭市新城区金沙江路30号市政协办公楼421室:
(1)由本人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网报后下载)一式两份,要求双面打印并装订;
(2)身份证原件(或户口本)和复印件一份(教育机构验证后将原件返回);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应届毕业生出具学籍管理部门的在籍证明;
(4)《辽宁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5)《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7)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背景为白色);
(8)辽宁省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省考人员)
(4)《辽宁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自己从网上下载后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表放在医院即可)。
三、关于教师资格面试缴费
收费标准严格按省规定执行:中小学教师为每人180元,省考面试人员现场确认时缴费,国考面试人员网上缴费。
四、申请人需要注意的问题
1. 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在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按要求在网上申报:国考面试通过人员,网报时选择全国统考入口,其他人员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入口。
2. 申请人持体检表到铁岭金秋医院体检中心体检:第一时间段网报人员体检时间为4月21日—22日,上午8:00—10:00(空腹);第二时间段网报人员体检时间为7月5日—8日,上午8:00—10:00(空腹)。
3.特别提醒:2018年是幼儿园、中小学(包括中职)省考教师资格面试工作最后一年;2019年开始所有考生都需要参加国考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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