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下半年朝阳市教师资格认定和面试公告
- 时间:
- 2018-12-24 22:09:31
- 作者:
- 刘老师
- 阅读:
- 来源:
- 辽宁教师资格网
一、中小学、幼儿园、中职教师资格国考合格人员认定工作安排
(一)认定范围和认定条件
1.认定范围: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面试合格,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范围内的人员。
2.认定条件:须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条件和国家、省规定的其他认定条件。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27日-10月14日。
2.报名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请务必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10月30日-11月7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周六、周日正常休息。)
2.资格审查地点:朝阳市教育局(双塔区凌河街四段483号)
3.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申请人在网上注册后,可打印申请表,需用A4纸正、反面打印)
⑵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⑶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户口在外地、持有朝阳有效居住证的申请人,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户口在外地、工作单位在朝阳的申请人,提供与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⑷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⑸《辽宁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1份(点击下载:附件1.doc)
《辽宁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1份(点击下载:附件2.doc)
申请人需持《辽宁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辽宁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自行到县级以上正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上须有体检医院签署的体检结论并加盖医院公章。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⑹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⑺《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点击下载:附件3.doc)
⑻《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网页打印件1份
⑼近期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粘贴照片、网上申请上传照片同底版,贴在一张A4纸上,并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申请资格种类、学科)。
*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⑴-⑼按顺序装订*
(四)教师资格网上认定
朝阳市教育局在受理申请后做出认定结论。根据认定结论,在教育部“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上进行认定数据确认和生成证书编号,向认定合格的申请人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五)领取证书时间及地点
12月下旬左右,教师资格证书领取时间、地点等信息届时将发布在朝阳市教育局网站,请考生注意查询。
二、中小学教师资格省考面试工作安排
(一)省考面试报考范围和条件
1.报考范围:参加工作后续取得成人师范教育学历的毕业生,并在学期间完成了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政策法规知识学习;近三年参加辽宁省统一组织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笔试成绩合格的非师范类毕业生。
2.报考条件:须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条件和国家、省规定的其他认定条件。
(二)省考面试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27日-10月14日。
2.报名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请务必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
(三)省考面试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10月30日-11月7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周六、周日正常休息。)
2.资格审查地点:朝阳市教育局(双塔区凌河街四段483号)
3.资格审查需携带材料:
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申请人在网上注册后,可打印申请表,需用A4纸正、反面打印)
⑵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⑶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户口在外地、持有朝阳有效居住证的申请人,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户口在外地、工作单位在朝阳的申请人,提供与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⑷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⑸《辽宁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1份(点击下载:附件1.doc)
申请人需持《辽宁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自行到县级以上正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结束后体检表上须有体检医院签署的体检结论并加盖医院公章,在现场确认时进行提交。
⑹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⑺《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点击下载:附件3.doc)
⑻非师范类毕业生需提供参加辽宁省教育厅组织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师范类毕业生需提供本人档案内毕业学校的学生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⑼朝阳市在职教师需提供所在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在编教师身份证明及任教学科证明1份(点击下载:附件4.doc)
⑽近期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粘贴照片、网上申请上传照片同底版,贴在一张A4纸上,并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申请资格种类、学科)。
*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⑴-⑽需按顺序装订*
(四)省考面试时间
省考面试的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准考证发放时间及地点:2018年11月22日(上午8:30—11:00),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到市教育局人事科领取。
(五)省考面试说课题目
2018年11月中旬将在“朝阳市教育局”网站公布省考面试说课题目。
(六)省考面试测试费
根据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辽价发[2016]6号)文件规定,考生需在现场确认环节缴纳教师资格认定省考面试费,标准为180元/人次。
三、其他
1.中职教师资格国考、省考面试工作由辽宁省教师培训交流中心统一负责,时间定在下半年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待省教师培训交流中心出台文件后另行通知。
2、.2018年是幼儿园、中小学(包括中职)教师资格省考面试工作最后一年。2019年开始,所有考生都需要参加国考面试工作。
/uploadfile/2024/0328/20240328114418107.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