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教师论文:新课程背景下蒙台梭利纪律教育思想对幼儿园常规教育的启示
- 时间:
- 2022-04-28 13:56:39
- 作者:
- 曾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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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教师资格网
摘要:蒙台梭利从她的儿童发展观出发,提出了自己独特的纪律教育理论。以蒙台梭利的纪律教育思想来分析和评价当前新课程背景下幼儿园常规教育,将有助于纠正当前幼儿园常规教育在观念和实践方面尚存在的缺陷和不足。
关键词:蒙台梭利,纪律教育,启示
一、蒙台梭利独特的纪律教育思想
蒙台梭利从她的儿童发展观出发,将教育视为帮助儿童内在潜能发展的过程。为此,她激烈地抨击了传统教育派将纪律和自由二者相互对立的错误,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纪律教育理论。
1. 纪律教育不等于压抑自由
蒙台梭利认为教育的首要任务是激发儿童的内在潜力,并使其按照自身规律得到自由、充分的发展。其目的是培养具有独立、自主精神和善于工作的人。而传统的纪律教育不论从观念还是从实践角度来考察,都与此儿童观大相径庭。对此,蒙台梭利极为反对。在她看来,纪律教育的目的不是限制、惩罚、控制和命令儿童,而是通过激发儿童的“内在纪律”给他们带来更大的自由。
2. 纪律教育不等于放任自流
蒙台梭利认为自由并不意味应该支持儿童毫无目的的、放任的、无规则的活动,自由不应该被肤浅地理解成为从压迫性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它只意味着压迫的废除。他认为当儿童还没有发展起控制能力的时候,让儿童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是与自由观念相违背的。为此,蒙台梭利对自由进行了界定:孩子们的自由,就其限度而言,应在维护集体利益范围之内,就其行为方式而言,应具有我们一般所认为的良好教养。因此,只要孩子冒犯或干扰他人,有不礼貌或粗野行为,就应加以制止。
3. 纪律教育的方法和途径
蒙台梭利从她的纪律教育思想出发,对纪律教育从实践层面上作了进一步的阐述,内容涉及到纪律教育的方法和途径,以及教师在纪律教育各个阶段中的不同职责等问题。蒙台梭利所设计并实施的纪律教育是分阶段、逐步开展的过程。第一阶段,通过“工作”来唤起孩子们的“内在纪律”。第二阶段“就是通过反复的‘肃静课’施加一定的影响,以增加以上在工作中体现的纪律的持久性”。第三阶段,“当孩子们的工作习惯一旦形成,接着,就必须做到严格监督。”
二、当前幼儿园常规教育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一,教师没有正确理解纪律和自由的辩证关系——纪律和自由是一件事物不可分割的两部分,尤如一枚铜币的两面,而是将两者简单地对立起来。许多老师片面地认为常规教育就是要严格控制儿童,让他们循规蹈矩、听老师的话。所以,那些循规蹈矩的幼儿被当成是最守纪律的;而那种具有强烈的求知欲常常在课堂上表现出的对教师“打破砂锅问到底”的幼儿将会被宣布为不守纪的幼儿;同时,幼儿在活动中大声讨论问题的行为更是纪律所禁止的。为了制造出一种表面的安静,教师经常强迫儿童呆坐在固定桌椅的座位上,两眼直瞪瞪地望着教师,不许左顾右盼;手脚放在一定位置禁止自由活动。这样不仅扼杀了儿童活泼好动的天性,而且抑制了儿童的生命潜力,窒息了儿童的好奇心和求知欲。
第二,幼儿园班级常规的制定完全依据教师自身的主观意图与价值标准,往往只反映了教师的个人意志,排斥了幼儿的自主参与,因而容易忽视幼儿的实际道德需要,这就有可能导致纪律与幼儿的心理认知发展水平相脱离。由于这种纪律不是他们自愿向往的东西,幼儿对这些纪律的遵守也就很难说是出自真情实意,而只是一种被动的接受。于是,这种被动的纪律就成为了虚假的、表面的纪律。
第三,随着教育科研的发展和推动,在幼教界人们已经日渐形成对儿童主体性地位的认识,树立了科学的儿童观。然而,在常规教育实践中,由于教育理念的偏差,教师在自由与纪律之间常常陷入矫枉过正的泥沼中,不知所措。在许多幼儿园中,幼儿从清晨入园到傍晚离园,都要在教师的管理下遵守一套繁文缛节般的常规。至于说到幼儿剩饭问题,一些教师的做法就更不可思议了:大多数教师(或保育员)为了避免孩子剩饭都会采取喂的做法,即强制性的将食物一勺一勺送入孩子口中。这样的常规教育反映出的则是一种非人性的、错误的纪律观。
第四,幼儿园对教师工作全盘量化的考评模式和过度的评比竞赛也从实践上对幼儿的常规教育工作给以了消极引导,扭曲了常规教育的标准,异化了教师在常规教育中的作用,堵塞了常规教育的最佳途径。幼儿园制订幼儿一日常规标准本无可厚非,但问题是,当常规内容被过分细化,其循序渐进的培养过程被人为缩短甚至是超越,其本身也从对一日活动正常开展的有效保证摇身一变成为对一日活动开展效果的外在质量衡量指标,使幼儿园常规教育的性质发生了根本性变化,重蹈了传统教育派在纪律教育上的覆辙。
三、新课程背景下蒙台梭利纪律教育思想对幼儿园常规教育的启示
(一)观念上,新课程要求转变幼儿园纪律理念
在新课程背景下,幼儿园纪律教育理念发生了极大的变化。我们认为这种转变应集中表现在:纪律应由传统的束缚幼儿成长的外在工具转变为促进幼儿内在发展的教育因素。
1.从外在的纪律向内在的纪律转变
所谓外在的纪律是指在追求外在功利价值实现的纪律,这是为了保障教育环境的有序化而被赋予存在意义的纪律。这种纪律把自己存在的惟一目的当作使教师很容易整齐划一地完成他的任务的工具与手段。因此,从根本上来说这是一种外在于幼儿的纪律。新课程改革强调对幼儿内在发展的关注,在这一背景下,我们认为纪律应该直接服务于幼儿的人性发展。纪律首先关注的应该是幼儿的内在价值,而非外在的工具价值。当纪律对幼儿内在发展具有促进作用时,我们认为,纪律就是内在于幼儿的,因而它是一种内在的纪律。
2.从静止的纪律向活动的纪律转变
所谓静止的纪律是以追求表面的安静为旨趣的纪律。活动的纪律是建立在自由活动的基础上和表现在自由的活动中的纪律。静止的纪律特别强调幼儿必须机械地顺从教师的纪律要求,并把幼儿是否处于安静状态作为检验纪律好坏的唯一标准,纪律成为了一种静止的束缚物。我们认为,儿童是否具备纪律并不能以是否处于安静状态作为标准。幼儿慑于教师的权威处处表现出中规中矩并不意味着其具有了纪律性,这只能说是一个失去了自主的人。新课程的一个重要目标是使幼儿获得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呼唤个性自由的人是新课程的最根本要求。在静止的纪律的束缚下,幼儿是无法形成自由个性的。这就要求从静止的纪律转向活动的纪律。
3.从被动的纪律向主动的纪律转变
所谓被动的纪律是一种可以不考虑幼儿的心理发展需要,由权威强加给幼儿的纪律。由于这些纪律并不符合幼儿的心理发展水平,幼儿也不理解这些纪律的意义,由此导致了幼儿对这些纪律的消极对待。教育者拥有制定纪律的绝对权威,纪律只是教育者个人意志的体现,而幼儿并无权利参与纪律的制定、质疑或修改。由于幼儿难以理解纪律存在的意义,因此对幼儿而言,永远只是一种被动的存在,而不能变成一种主动的追求。实际上,这种纪律有可能使幼儿失去学习兴趣和大胆表达自己想法的勇气。新课程改革要求抛弃传统的消极被动接受教师知识的理念,提倡让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教育教学。在这一背景下,我们认为纪律也应由被动于幼儿的存在转变成为学生的主动追求,让幼儿在教师的指导下积极主动地参与纪律的制定。
4.从暂时的纪律向持久的纪律转变
暂时的纪律实质上是指纪律始终没有内化为幼儿的需要,幼儿遵从纪律纯粹是为了应付某种外在的需要。
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幼儿遵从纪律并不是出自一个自觉的道德意图,因此,纪律对他们来说永远是一种暂时的存在。康德就认为,要使一件事情成为善的,只是合乎道德规律还不够,而必须同时也是为了道德而做出的,否则那种相合就很偶然,并且是靠不住的。所谓持久的纪律实质上是内化成了幼儿自己所需要的纪律,也就是说,将被动的“我必需(应当)如此行为”,变为自觉的“我立意如此行为”,由服从变为主动。这样,幼儿遵从纪律纯粹是出自内在的道德需要。他可以在任何时空内始终如一地表现出严格的纪律性,这实际上就达到了一种自律的水平。
(二)实践中,新课程要求改变幼儿园传统纪律教育模式
传统教育将纪律仅仅看作是维持教育和教学外部秩序的手段,过分强调纪律,压抑儿童自由。新课程的基本旨意就是以生为本,根本目标就在于促进学生的整体发展,因此在实施新课程教学中,必须改变幼儿园传统纪律教育模式。
1.寓常规教育于工作之中
正如蒙台梭利所说的,真正纪律的第一道曙光来自工作。在孩子们非常热衷于某项工作的特定时刻,他们的激情、高度集中的注意力、细心和耐心、毅力和持续性、自动性和创造精神,是纪律的充分体现,也预示着孩子们开始走上了纪律之路。教师应成为环境的保护者和管理者,应该注意儿童的环境,而不要因为儿童的坐立不安而心烦意乱。为了让幼儿心情愉快的遵守真正的纪律, 教师就要千方百计的使每一项工作都显得富有趣味,让孩子在各项活动中不知不觉间守纪自律。
2.以“肃静课”为常规教育的载体
蒙台梭利认为肃静课,就是让孩子们完全保持安静,集中注意倾听从远处传来的低声呼喊名字的声音:细心地完成各种协调动作;不碰撞桌椅、用脚尖行走;使孩子们的天性、运动能力以及心理活动都进入有序状态。她指出,教师如果有吸引儿童的天赋,就能使他们做各种练习。即使没有多大的教育价值,也有助于他们安静。同时,这一时期如果儿童打扰别人,教师有必要打断他。在幼儿园常规教育中,教师可以把“肃静课”作为一项训练,设计一些有趣的、能够锻炼幼儿坚持性、稳定性的小游戏。通过反复的‘肃静课’施加一定的影响,以增加幼儿在工作中体验纪律的持久性。
3.以监督为常规教育的保障,慎用奖励和惩罚
蒙台梭利认为当孩子们的工作习惯一旦形成,接着,就必须做到严格监督,在建立纪律的过程中,一定严格按原则和方法进行,按照不同层次、分阶段练习,不强制和用说教来达到目的。在这一阶段,教师小心翼翼而积极的保护孩子的兴趣和倾向,以利于孩子循着“内在纪律”之路而发展,自律意识深入人心并将持久地产生作用。总之,这个阶段属于巩固成果阶段,教师的作用至关重要。只要教师奖惩得当,幼儿就会逐步建立起生发于他们内部的、真实的、稳固的纪律意识和纪律习惯。
蒙台梭利认为,奖励和惩罚是与外部纪律观相伴生的。奖励和惩罚都是进行强化的手段。其作用只是短暂的、表面的,有时甚至是消极的。她指出,享有自由和纪律的人,他所追求的不是他所受到的轻蔑感到沮丧的奖励,而是从他的内在生命中产生的人类的力量、自由的源泉和更大的积极性。我们认为,奖励和惩罚作为维护外部纪律的有效手段,其作用是应该被承认的。但我们不应该将其作用过分夸大,以至于滥用奖励和惩罚。
4.灵活运用违纪控制技术,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
幼儿违纪在所难免,教师要有一套行之有效的控制技术来加以控制与处理,常见的控制技术有:非言语控制法,即教师用注视、摇头、表情、手势或突然停顿等方法控制纪律;幽默化解法,采用反语双关、谐音移用等含蓄幽默的方式解决违纪问题,这样既可制止违纪行为,又可避免产生对立情绪,还能调节气氛;合同约束法,对于自制力差的幼儿,可以同他约法三章,“合同”中不仅有幼儿对自己常规表现的明确规定,还有奖励和处罚的条款。除了以上三种方法外,还有提示干预法、正面提醒法、嘘声平静法、自我反省法等等。教师要转变师道尊严的旧观念,不能以高高在上的姿态给幼儿以心理上的压力,营造一个相互尊重、民主和谐的环境,要用一种爱护、赏识的眼光看学生,要坚持正面教育,以表扬为主。教师要了解幼儿的愿望和需求,幼儿也要了解教师的要求与纪律允许的自由活动范围,使师生行动协调一致。
5.让学生成为纪律的主人
美国精神病学者格拉瑟研究认为学生是理性的,他们选择着自己的行为方式。好的选择等于大家都可以接受的行为,而不好的选择就等于不能成为大家所接受的行为,违纪就是错误的选择。这种选择理论,启发我们要让幼儿成为纪律的主人。教师的任务是让幼儿积极主动地参与纪律的讨论与制定。换言之,就是纪律不能完全由教师单方面来制定,它应该是教师指导下学生积极参与的结果。让幼儿自主参与意义在于:首先,由于这些纪律的要求反映了幼儿的实际道德需要,比较符合幼儿的心理认识水平,因而容易被幼儿所接受。其次,由于纪律是幼儿自主参与确定的,故他们能理解纪律的意图与价值,即他们知道为何要制定出这样的纪律。这样,纪律就有可能变成他们自愿向往的东西,幼儿遵纪就会逐步由外在转向内在,由被动转向主动,由暂时转向持久。
总之,在新课程背景下,蒙台梭利纪律教育思想对幼儿园常规教育的理论与实践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它对我们的启示值得幼儿教育理论工作者和实践工作者们深刻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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