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下半年辽宁锦州市教师资格证书发放通知
- 时间:
- 2018-12-24 10:00:47
- 作者:
- 胡老师
- 阅读:
- 来源:
- 辽宁教师资格网
一、证书发放时间:2016年12月10日-12日。
二、证书发放地点:锦州市教师进修学院东一楼105室(门牌上标有“监察办二”字样)。
三、有关要求:
1.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时,考生要出示《身份证》原件,并将《辽宁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和化验单等主动上交给工作人员。
2.《教师资格证书》原则上应由本人领取,考生如遇特殊情况需由他人代领的,必须出具《委托书》、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
3.由于12月中旬将进行国考面试工作,为此今年的证书发放时间较为集中。考生务必在12月12日前将《教师资格证书》取走。
业务咨询电话:2125305 吴老师
锦州市教育局
2016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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