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下半年辽宁锦州市教师资格面试合格名单资格审核通知
- 时间:
- 2018-12-24 10:31:27
- 作者:
- 胡老师
- 阅读:
- 来源:
- 辽宁教师资格网
地点:锦州市教师进修学院(锦州市凌河区龙江北里115号,洛阳路与杭州街交叉口南行100米路西侧)。
携带补交材料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辽宁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教师资格申请表》、《思想品德鉴定表》和普通话证书复印件。
领取教师资格证时间等情况见网上公告。
相关说明:2016年下半年国考面试合格人员需要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注册(详见附件)。
工作要求
1. 考生网上填报的信息一定要真实准确,如与现场确认材料不符,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
2. 同一申请人不能在一年内申请两种以上(含两种)教师资格。
3. 申请人向认定机构提交的材料,统一规格为A4纸大小,《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必须为双面打印,在文本的左上角装订(提交信息后,此表自动生成,申请人自行打印)。《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中“单位意见栏”必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印章,如属于未就业人员,“单位意见栏”加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派出所印章(网上提交信息后,此表自动生成,相关内容要全部填写)。
4. 其他未见不明事宜,请联系市教育局人事处,电话: 2125305。
锦州市教育局
2017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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