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半年辽宁教师资格证鞍山市面试公告
- 时间:
- 2019-05-13 17:18:05
- 作者:
- 邹老师
- 阅读:
- 来源:
- 辽宁教师资格网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有关工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8〕231号)和《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辽教发〔2015〕190号)有关规定,按照辽宁省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国考面试公告,现将我市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与地点(具体见准考证)
(一)面试时间
2019年5月18日、19日(周六、周日)。
(二)面试地点
鞍山市高新区实验学校(鞍山市高新区临清街195号,新一中交通岗西100米)。
二、面试准考证打印
2019年5月13 日至5月18日,考生自行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进行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参加面试。
三、面试内容与形式
(一)面试内容
主要考核申请人的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师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如需了解《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等相关面试信息,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
(二)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抽题、备课(活动设计)、回答规定问题、试讲(演示)、答辩(陈述)、评分等环节进行。
(三)面试程序
1.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按时到达考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经考生确认后,系统打印试题清单。
3.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备课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四)面试科目
1.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分为:小学语文、小学英语、小学社会、小学数学、小学科学、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美术、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考生需选择相应的报考科目。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应与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
2.根据教育部要求新增部分学科。其中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初中、高中类别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小学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学科。具体面试由鞍山市组织命题。
(五)报考新增科目考生面试方式
报考新增科目的考生,需自备教材(并从中选取完整15课,打印标题)。面试前,工作人员组织考生在15课中随机抽取3课,考生在3课中任选1课进行备课和试讲(选题单样式见附件)。
答辩环节由市教育局组织专家提前命题,共含三组题目,分装信封,并密封。考生随机抽取一个信封,不得自行开启,面试时交给考官,由考官开启信封并提问。
四、面试成绩查询与合格证明发放
(一)面试成绩查询
本次面试成绩查询时间为2019 年6月18日。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向市教育局提出复核申请。
(二)合格证明发放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均合格的考生,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颁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该合格证明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时的必要条件。面试成绩公布后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可自行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网站“合格证查询”栏目,查询、下载、打印PDF格式“网页版”的考试合格证明(黑白、彩打都可以),提供给认定部门使用,考试合格证有效期3年,具体有效期日期以考试合格证明上标示的日期为准。
五、其他事项
1.考生应遵守教育部《面试考生守则》,如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认定和处理。
2.了解《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等信息,请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
3.面试现场不提供教具。
4.参加上午场面试的考生请于7:30前到相应楼层的候考室报到,参加下午场面试的考生请于12:10前到相应楼层候考室报到。
5.报到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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