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教师资格证《综合素质》核心考点7:教师违法(侵权)行为预防
- 时间:
- 2021-12-15 16:45:07
- 作者:
- 黄老师
- 阅读:
- 来源:
- 辽宁教师资格网
【导读】在辽宁教师资格证《综合素质》这门课的考试中,教师违法(侵权)行为预防是很重要的一个核心考点,下面跟辽宁教师资格证考试网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辽宁教师资格证《综合素质》教师违法(侵权)行为预防,最主要是要了解教师违法(侵权)行为的主要类型及其表现特征,下面辽宁教师资格证考试网给大家来详细讲解:
(一)侵犯学生的受教育权
受教育权是学生最基本的权利。常见的侵权行为主要表现为:
(1)侵犯学生教育机会平等的权利。(2)侵犯学生的入学权。(3)侵犯学生参加考试的权利。(4)随意开除学生。
(二)侵犯学生的人身权
(1)侵犯学生的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2)侵犯学生的姓名肖像权、名誉荣誉权。(3)侵犯学生的人格尊严权。(4)侵犯学生的人身自由权。(5)侵犯学生的隐私权。
(三)侵犯学生的财产权
(四)侵犯学生的著作权
(五)不作为违法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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