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教师资格证《综合素质》核心考点14:教育活动中教师职业行为的几个重要方面
- 时间:
- 2021-12-15 16:33:49
- 作者:
- 黄老师
- 阅读:
- 来源:
- 辽宁教师资格网
【导读】辽宁教师资格证《综合素质》考试常常会考到教师在教育活动中的职业行为,下面辽宁教师资格证考试网给大家分别从处理学生、家长、同事、教育管理者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来给大家详细讲解。
一、处理教师与学生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
处理教师与学生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可以概括如下:
1.爱 2.尊重
3.负责 4.公平公正
5.保护 6.杜绝伤害
二、处理教师与家长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
1.尊重 2.协作
三、处理教师与同事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
1.尊重 2.理解 3.协作
四、处理教师与教育管理者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
1.尊重 2.支持
教育活动中教师职业行为只是辽宁教师资格证《综合素质》考点之一,要想了解全部考点请阅读辽宁教师资格证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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