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个与教师息息相关的政策,你知道几个?
- 时间:
- 2019-01-11 16:41:07
- 作者:
- 赵老师
- 阅读:
- 来源:
- 辽宁教师资格网
一、教育部: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培训机构不得聘用
教育部最近发文说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老师都要解聘!校外补课事态很严重?五花八门的中小学培训机构鱼龙混杂,师资力量低劣、收费不合理影响了孩子们的学习质量。所以,最近教育部发文:要切实做好校外培训机构整改工作。
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培训机构不得继续聘用
可能很多小伙伴以后会从事培训机构教师的工作,此刻要提醒大家,培训机构学科类老师必须拥有教师资格证。以往或许可以蒙混过关,但现在教育部开始严格监督了。
这次的整改其中一条是“严格掌握教师资格条件:未取得相应资格的学科类教师应于2018年下半年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经过教师资格考试未能取得教师资格的,培训机构不得继续聘用其从事学科类培训工作。”
2019上半年教师资格证考试即将开始报名啦!童鞋们可以合理安排复习时间。有的同学还需要考学科,那么学科也是复习的难点,需要花点心思~
二、研究修订《教师法》
早在今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正式公布,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以党中央名义专门印发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文件,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其中,“研究修订教师法”成为其中的一大亮点。
8月31日,在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司长王定华透露,教育部在推动《教师法》法律修订,尽快完成。
三、提高教师待遇
教师的待遇问题一直是社会舆论关切的焦点。
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对教师的待遇问题作出了规定。
意见指出,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完善教师收入分配激励机制,有效体现教师工作量和工作绩效,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和特殊教育教师倾斜。
今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意见》,同样对教师待遇问题作出规定。
该意见要求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水平,实现与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同步调整,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使教师能够安心在岗从教。力争用三年时间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待遇问题。
四、从免费师范生到公费师范生
今年2月,教育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 《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提出 将“免费师范生”改称为“公费师范生”,履约任教服务期调整为6年。并根据教师教育发展以及财力状况,适时提高师范生生均拨款标准。
8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则进一步规定,国家公费师范生享受免缴学费、住宿费和补助生活费政策,通过双向选择等方式切实为每位毕业的公费师范生落实任教学校和岗位。
五、银龄讲学计划
除了公费师范生,“银龄讲学计划”也值得关注。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指出,实施银龄讲学计划,鼓励支持乐于奉献、身体健康的退休优秀教师到乡村和基层学校支教讲学。
那么,将有多少退休老师到乡村和基层学校支教讲学?在教育部8月31日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相关负责人介绍,2018年计划招募1800名退休优秀教师到乡村支教,到2020年将招募1万名。
想当教师你得先有证啊~加油备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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